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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太正式,認真看到現在才看完,
我還以為是在看工作上常見的合約文件了。

我的部分完全沒有問題,
不過我得想想該用什麼軟件好,
等明天再想好了。

第一條 總則

本協議書於2024年1月1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芙卡洛斯(以下稱「甲方」)與哈艮圖斯(以下稱「乙方」)。

甲方欲從乙方獲得聯絡管道,並保持系爭管道之暢通。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

於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

(1)應恪守聯絡管道及訊息內容之保密原則,非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甲方、乙方以外之第三人透露聯絡管道或任何形式之訊息內容,或使第三人代理甲方發訊。

(2)不得與乙方互稱足以指涉現實姓名等足以認定為具體特定個人之資料。

(3)應秉誠實告知甲方自身實際交往或婚姻狀態,一旦甲方進入任一關係即宣告終結與乙方聯絡管道之暢通狀態。

(4)若乙方電子產品出現足以認定電磁紀錄異動等資安領域顧慮之情事,乙方得立即中止聯絡管道之暢通狀態,惟甲方若提供充足、適當、有效之技術支援,協議是否廢止得另議。

(5)不得與乙方有任何量額之金錢往來,惟得基於互惠、禮貌原則與乙方互贈價值相等之線上虛擬禮品,免費虛擬物品及親製物品則不在此限。

(6)甲方應秉持與乙方平等、互重之關係。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

於本協議生效期內乙方:

(1) 應恪守聯絡管道及訊息內容之保密原則,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甲方、乙方以外之第三人透露聯絡管道或任何形式之訊息內容,或使第三人代理乙方發訊。

(2) 不得與甲方互稱足以指涉現實姓名等足以認定為具體特定個人之資料。

(3) 平日21:00至22:30將例行查看訊息,惟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期間則不固定,乙方不得已讀不回或不讀不回,並應力求訊息之言簡意賅,以防浪費彼此寶貴時間。

(4) 不得與甲方有任何量額之金錢往來,惟得基於互惠、禮貌原則與甲方互贈價值相等之線上虛擬禮品,免費虛擬物品及親製物品則不在此限。

(5) 乙方應答覆甲方任何形式過往交際之疑問,並應據實以告,以求消弭雙方之資訊落差或認知誤解。

(6) 若甲方未違反協議之任何內容,乙方不得以非工作繁忙、家庭照顧、個人發展以外之任何形式理由逕自人間蒸發,並應完整、坦白向甲方敘明理由。



第四條 終止協議

4.1若遇有第二條、第三條之違反情事,甲方或乙方應於知悉後3日內以實體書面掃描檔或拍照上傳網路之方式通知對造,按協議規定任一方不履行或不遵守規則或義務時,或於訊息發送後十四(14)日內,仍置之不理,本協議視作終止。

4.2按本協議終止前不論出自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所訂定雙方之權利及義務。

4.3按本協議終止前不論出自何種原因,本協議仍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4協議終止時,以好聚好散為原則,惟若演變為公開非議之事,為確保大眾知悉正確訊息,得公開聯絡管道帳號與密碼,供第三人親自閱覽雙方私人訊息之實際情形。



第五條 修改協議

5.1非經雙方實體書面掃描檔或拍照上傳網路獲得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逕自修改協議規範之權利及義務。

5.2非經雙方實體書面掃描檔或拍照上傳網路獲得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逕自將權力及義務轉讓給他人。

5.3若發生不可抗力之事件或重大變故等情事,雙方得以書面互相協議,更動協議之內容。



第六條 爭端解決

6.1為執行本協議所發生之一切爭端,原則上受限於甲方與乙方雙方私下解決,不得委託第三人調解介入。

6.2若私下協商不得解決,得於雙方同意下委託公平、公正、公開第三人介入調解。

6.3調解得內容一旦定案,對雙方皆有約束力。



第七條 聯繫方式

本協議於雙方同意並簽訂立即生效後,甲方與乙方應另行公開討論選定之通訊軟體或通訊方式。



本協議的雙方於頁首所列日期簽署,立此為據。



甲方

芙卡洛斯

簽字:芙



乙方

哈艮圖斯

簽字: